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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历史发展与改革设计

发布者:高教研究与评估所 发布时间:2019-04-25 16:55:52

​依托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深入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政策。产教融合不仅有利于高等应用型人才技能形成也有利于人才和市场实现技能匹配,开展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促进专业集群和产业集群的深度融合。我国依托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旨在加速先进产业技术的转移和应用,加快技术技能积积累,搭建产业链、教育链、创新链合作平台,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实现教育优化转型。

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历史发展

改革开放 40 年来,是我国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时期。 这一时期,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走过四个阶段。

探索调整时期(1980—1990年)。1983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提出“积极提倡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的中等城市和大型企业举办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且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要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合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并提出“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此号召下,1985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率先在国内进行产教融合教育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以“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产教合作教育试验,被视为我国产教融合教育开始的标志。1986年国家发布《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就业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企业与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建立必要的协作联系,可以进行厂校合作培训制度的试点,对口的企业应积极接纳师生下厂进行生产实习和实践”。这一时期的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发展主要关注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提倡教育部门和企业的联合办学,为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 

地位明确时期(1991—2004 年)。1991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强调“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起步资金、条件设施、产销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产教融合的地位在政策上得到了正式确认,政府从相应的资金、设施支持上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通过“三级分流”, 建立初、中、高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确定了“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 1996 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产教结合”的名称。1997 年教育部出台 《关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 “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定北京、上海两市和农业部、煤炭部、机械部等 10 多个部委所属的全国 27 所高等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院校进行试点,并成立了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领导小组。 这标志着我国依托产教融合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正式列入国家试验项目。2002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2004 年 9 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产教结合,加强校企合作”。 这一时期,我国确立了产教融合是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将产教融合的重要性提到关系高等应用型人才生存与发展的高度。

改革实践时期(2005—2013 年)。 2005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在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执行上,强调“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 2006 年,全国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都开始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并将之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 2009 年,我国进一步深化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要求“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11 年,各地和各高等院校均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不断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检测体系。2012 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高职教育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 “发展型、 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从 2010 年到 2014 年,校企联合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一批对接产业、面向市场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试验田在各地涌现。 这一时期,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被提到了制度化高度,职业教育与各行业先后开展了数次产教对话活动, 职教集团大量涌现,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交融的一个主流渠道,人才培养模式也从模糊走向明确。

  创新发展时期(2014 年至今)。 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作出批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当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产教融合、特色办学。 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强调“坚 持 产教融合发展”。 2016 年《关于编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十三五’期间拟投入 50 亿元,支持 100 所左右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2017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强调“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22018 年 1 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指导、 协助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当前,在国家政策和各区域实践推动下,我国形成了具有区域、行业、产业、专业特色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各类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呈现出多元化、特色化的内涵式拓展与创新。这一时期,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在政策上得到突破,产教融合整体发展得到大幅度提升,在此推动下形成了相对成熟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方产业链与教育链的关系愈加密切,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产业技术革新速度加快,应用型人才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不断更新,要求职业教育不断调整人才培养规格,推动专业建设改革创新,以适应社会生产变化的需求。

从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类型两个维度来看,将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培养直接面向市场和生产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人才。从学理上讲,高等应用型人才的学术性与职业性内涵并不截然对立,作为教育实践中的两种偏向,两者之间存在诸多过渡和中间状态,可通过产教融合,促使两者有机结合。

近年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由低端人才向中高端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加快改革进程,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分工愈加细化,在产业集群优化升级的形势下逐步深入专业集群,使专业方向更加具体,使应用型人才的技能形成与技能匹配针对性更强、时效性更快,初步形成了技能形成与技能匹配、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的协调机制。

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设计

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到来,我国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还需要在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完善与改革政策、机制、模式,全方位建立起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1.宏观层面:着眼人才培养政策完善与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更为宽松的人才政策环境。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有序发展,建造“政府主导、市场介入、社会参与、校企自主”的良性互动治理结构,需要完善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在高等院校各利益主体之间建立良好合作机制, 向社会定期输送优质高等应用型人才。通过财税、金融、评估等多种政策手段、多种方式推进协同创新,整合产教融合项目,建立人才培养协同创新联盟。运用立法、评估、社会舆论、政策指导等多种方式对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实施适当监督。

制定鼓励企业投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优惠政策。企业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政府部门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产教融合基金、高新技术风险基金以及通过贷款担保等形式,对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给予政策上支持。

2.中观层面:着眼校企合作机制完善与改革

制定合作发展规划,形成协调发展机制。按参与主体分类,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在组织层面的体现,其发展决定了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方向。首先,各级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统筹协调产教关系,将二者同步规划。其次,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与专业的生命周期,注重研究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对专业的影响,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最后,国家及地方各部门应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校企合作组织管理机构或制度,使校企合作协调、顺畅发展。

保障多方主体权益,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首先,鼓励企业承担应用型人才培养职责,通过多元合作办学形式,建立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将合作育人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其次,对企业进行教学督导评价与问责,通过制度规定企事业单位不能向实习生收取实习费,并且要向给企业带来效益的实习生发放适当实习津贴。最后,高等院校需提升自身吸引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高等应用型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办学质量,保持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3.微观层面: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与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范式。打造新时代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更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通用范式,以此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转型。

完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自身建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社会建构性,它既要与社会经济产业链相适应,又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链,更要满足时代变革的创新链,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实现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自身建构和谐生态链。这其中又涉及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目标、课程、教学及评价等基本要素。

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维度。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有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在人才培养体系的横向维度上,需要以“知识、技能、素质”为主线,构建起产教融合理论教学体系、产教融合实践教学体系、产教融合素质拓展体系三位一体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从而保证学生既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突出的专业能力,更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人才培养模式纵向结构上,按照学术性、职业性、应用性相结合原则,需要搭建和完善产教融合平台,创建产教融合有效运行机制,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保证产教融合推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有效运行。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2018年第15/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