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美国大学的管理和运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4-08 00:00:00
美国大学的管理和运行
美国高等院校就性质而言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公立院校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的学校;私立院校则是由个人及私人团体(如教会或企业等)资助建立的学校。在经费来源方面,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有较显著的区别。
公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①州政府的税收拨款;②联邦政府对图书馆和其他设施、专门的学术研究项目及援助学生的拨款;③地方政府部门的拨款,大部分是针对两年制社区学院和市立院校的;④为弥补财政开支而收取的学费,学费通常比私立院校低得多;⑤为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开展研究提供服务签约所得款项;⑧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私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①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通常比公立院校高,在经费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②地方、州及联邦政府提供的用途指定的补助(教会学校通常得不到这些补助);③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这种来源在私立院校比 在公立院校远为重要);④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签订的研究和服务合同。
然而,以经费来源的不同来区别公立和私立院校其实并不完全。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公立院校更加大张旗鼓地通过民间渠道募捐筹款,而私立院校在财政上则日益依赖政府的资助。美国大学生的经济资助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部分来自于各级政府,两类院校在经费来源方面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控制学校的是政府还是私人团体。
私立高等院校通常是在州的特许状之下运作的法人团体。在一些州,此种特许状由州教育局或大学评议会颁发,有关机构还制定了某所新院校在取得特许状之前必须达到的种种标准。在另一些州则并无此类标准,任何团体只要有足够财力建校,或能游说州议会颁发特许状,便获准颁授各种学位。
私立院校各类经费来源的比例在各校间以及在每个学校不同的时期都是不同的。在许多院校,政府拨款的比例大为增加,而有的学校却拒绝接受任何来自政府的拨款。
美国私立高等院校的历史比公立院校远为悠久,故美国传统名牌大学如东部常春藤联合会的8所院校(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宾夕法尼亚、康奈尔、布朗、达特默斯、哥伦比亚。其中康奈尔大学兼具公立和私立双重性质,这在美国是独一无二的),都姓私而不姓公。直到19世纪后半期以来,一流的公立院校(如加州大学和好克萨斯大学)才纷纷崛起。在美国,许多私立院校享有其他国家私立院校所难以企及的声誉,使各州的公立院校不得不在质量上向它们看齐,对维持高水准的美国高等教育起着重大作用。
美国公立院校又可进一步分为州立、市立和国立三类。由于联邦政府对教育机构不直接实行控制和管理,因此除少数几个联邦政府直属院校如军事院校外,其他公立和私立院校一样受各州法律的制约。
州立高等院校通常由各州议会通过立法而建立,有时也根据州宪法而建立。这些院校通常属州高等教育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州长任命。州立院校从州政府得到它们基本的财政收入,其余收入来源为学杂费、捐赠和联邦拨款。
市立高等院校是根据州法律或特许状建立的,由当地的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市长、市教育局或市政会任命。美国有的城市还举办庞大的综合性大学,如纽约市立大学拥有校园20个,学生18万,规模上在美国高等学府中排行第三。这类院校的收入主要是当地的税收和学杂费。私人捐赠和州政府的财政支持对有的院校也很重要,但捐赠基金在所有此类院校都是微不足道的。目前联邦政府对此类院校的援助正在不断增加。
国立(联邦)高等院校主要是联邦政府在国防领域直接举办的院校(参见“美国军队院校”)。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也举办少数高等院校。
美国高等院校的行政组织系统有各种模式,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校长和校董会
美国高等院校一般由校董会控制,校董会的成员通常都是教育领域外的社会知名人士,主要来自法律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教会(在与教会有关的学校中)。学校的特许状通常规定了第一届校董会的组织方式及校董改选的程序。校董透选的方式是判断一所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最佳标准,如果绝大多数校董由选民投票产生或由政府官员(如州长)及机构任命,该校便是公立学校。在一些私立(以及少数公立)院校,校董们有权推选自己的后任,这类校董会被称为自延性校董会。在与教会有关的院校,校董由该院校所属的宗教团体推选或任命。通常各校的校友在校董会也有若干名代表。
在特许状利州有关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校董会有按照自己的方式管理学校的全权。但实际上校董会总是把它的行政权力交给它推选或任命的一名(或数名)专职行政官员,这位首席行政官员就是校长。
美国的大学校长与其欧洲同行相比,享有大得多的责任和权力。在美国,校长的任期不受限制,行政职权也较少受到限制。但困扰今日美国大学校长的是学校的财政收支。校长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平衡收支的能力,这种情况与昔日作为学术首脑的传统大学校长截然不同。面对庞大的预算,大学校长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筹款集资、招募学生以及应付公共关系上,很少有时间参与学校的学术管理。
校长通常由一位或数位副校长及一套行政班子协助。许多学校把教学和学术事务交由一位教务长或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负责,教务长在选择教员、安排课程、授课质量和学术预算等方面对校长直接负责。学校其余行政官员通常包括一名负责保管学校正式文件的注册主任,一名负责招生工作的招生主任及一名管理校产和校办企业的官员。
学院和系
综合性大学有美国高等院校中最复杂的管理系统,一般设有一个文理学院、一个研究生院和若干专业学院。学院由若干系组成。系一级学术机构权力较大,教学安排、学位标准和学术活动等通常由系决定。
一个大学的各个学院有时同在一个校园。但一些规模较大的大学则有若干分校,各个分校有自己的管理系统和校园。如加州大学的校长拥有对全州范围内公立大学的管辖权,属下有9个自成系统的分校,每个分校均有自己的校长。因此像加州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这样庞大而系统复杂的大学也被称为集合型综合性大学。
教师
美国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讲师4级,由于助教通常由在学研究生担任,所以一般不作为一级专业职称。1992年美国46.5万专职大学教师中大约有28%是教授,26%是副教授,22%是助理教授,其余为讲师或尚无职称的教师。由于各类院校教学和科研的水准不同,各校不同职称教师的比例也有较大差异。在综合性大学,教授常常占教师总数的35%以上,少数一流研究性大学中教授所占比例甚至达50%以上,而在两年制的社区学院里,教授仅占教师总数的8%左右。因此,美国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结构大体呈3种模式:综合性大学为倒金字塔式,4年制学院为卵型模式,两年制社区学院为金字塔式。
在美国高等院校中,担任讲师和助理教授的最低要求是拥有硕士学位,目前的趋势是拥有博士学位,末获硕士学位者基本上是没有资格在高校任教的。在一些名牌院校,所有教员几乎清一色拥有博士头衔。因此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自然成了高校教师的唯一来源。
美国高等院校普遍实行聘任制,聘任方式有非终身聘任和终身聘任之分。非终身聘任期长短不一,讲师通常为一年,助理教授为l-5年。各院校一般均有所谓非升即走的规定,教师在聘任期满后得不到晋升便须离校另谋出路。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的聘任期通常是终身的,教师一旦获得终身资格,便取得了在退休前在该校任教的权利,学校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并经过正式的程序不得予以解雇。终身资格的取得一般要经过五、六年的试用,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合格后方可取得。终身聘任制旨在维护学术自由,确保教师不会因在科研和教学中探求真理而被解聘。由于它意味着对教师终身的职业保障,而学校当局又无法预料该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或学科的发展前景,因此经济的负担和学科的不断更新使学校当局在决定教师的终身聘任时慎之又慎。
一些院校、主要是那些较大的综合性大学要求教师有从事科研的能力、并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和著作作为晋升职称的条件。这种“没有著作就没有立足之地”的政策,经常被批评为是造成高校教师一味追求专业上的个人利益和知名度而置课堂教学于不顾的直接原因。其实就美国大学的总体而言,这个问题并不十分严重。一些研究结果表明,50%以上的美国高校教师从未出版过一本书。除少数名牌大学外,美国高校90%的论著是由为数不到30%的教师所撰写的。
对学生的个人服务
美国高等院校在正式的课堂和实验室教学外,一般都对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指导学生课余活动及新生录取、人学适应、咨涵顾问、经济资助、医疗保健、就业指导等。管理这些服务的模式各校不一,但通常委派一名学务长专门负责。
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对学生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卫生知识的宣传、疾病防治、急诊和住院治疗。本科院校常要求新生在入学时进行体检。各校的医疗水准和条件有时相距甚远。各校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对学生提供职业咨询等重要服务,它是学生课外和假期里打工以及毕业生择业的信息交流中心。就业指导办公室通常存有学生的推荐信及其他个人资料,以便随时复制提供给未来的雇主。
图书馆
无论从教学还是从科研上说图书馆都是校园中头等重要的建筑。1890年美国只有5所学院的藏书量在10万册以上,到1965年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大学图书馆已不下30个。目前在美国,拥有藏书500万册以上的巨型图书馆的高等学府已不鲜见。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总藏书量分别在1300万册和1000万册以上,分列全球大学图书馆的第一、二位。
美国大学生通常要花很多时间在学校图书馆完成课程作业或撰写研究报告。图书馆有专门部门集中保存那些教授们为课程指定的参考书籍和刊物,以供选课的学生查阅。美国的大学教育强调学生利用图书馆的能力,新生入学伊始便须接受如何利用图书馆的入门指导。学生们很快会发现,他们在大学里学业上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利用图书馆的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