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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景德镇学院章程》修订工作会议[2021-12-16]

发布者:陈玉明 发布时间:2021-12-16 15:47:24

  12月16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318会议室召开《景德镇学院章程》修订工作会议。副书记王丽心参加并主持会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章程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王丽心同志对此次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进行强调。他指出,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需要与时俱进对章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要求。

  王丽心同志对修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章程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三是要密切结合上级最新政策和学校发展实际,以严谨务实的态度逐条梳理,合理分工,稳步推进;四是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章程修订工作。章程修订工作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关系学校全体师生的根本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高质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最后他强调,全体成员需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从条线出发,认真研读国家相关政策,广泛开展调研,全面梳理章程内容,集体研讨后提出修改内容,各条线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修改建议提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所,由高教研究所汇总意见形成修订草案,最后提交学校审议。

  会上,高教研究所胡祥青教授介绍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具体安排,对修订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作了详细说明。本次章程修订工作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为依据,以2015年制订的《景德镇学院章程》为基础,分为调研启动、征求意见、形成文本、论证咨询、审定上报五个阶段进行,力争在2022年4月前完成章程修订工作。随后,与会人员对相关修订工作进行了讨论与交流。